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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马场林相关)

《回家》


相关/马场善治x林宪明
文/很认真的查了博多天气预报的神谷前

(警报!警报!大型OOC现场!这不是演习!

*

关于冬天的回忆是糟心的白色。

从指间开始被寒冷麻痹,拢着手心,拼命的哈气。白色的气息好不容易带给手心一点温度,却有从天而降的白雪不谙世事的落在掌心。

啊,好冷。

*

虽然都是从事作息不规律的三k职业,林宪明的起床的时间相较于马场善治要不规律很多。

“嘛,毕竟林林还在长身体,而老朽已经步入中年。”马场伸懒腰道。

“19岁了还长身体那我真是谢天谢地。”林宪明朝着笑嘻嘻的马场翻白眼,“真的步入中年的话就该把自己脑袋上没睡醒的鸟窝头剃掉!”

然而马场只是啧啧摇头,笑道林林真是不懂啊。

冬天到来后林宪明起床的时间会比平日更晚。好比野生动物需要冬眠,只有躲入睡梦中才能规避寒冷的鞭笞——他下意识的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侦探事务所的暖气开得很足,他迷迷糊糊苏醒时,第一反应是将露在被子的手缩回,夹入两腿之间,却发现触碰到皮肤的不再是意料之中的冰凉。

呼吸停滞了半拍,他睁开眼,视线虚虚实实聚焦在床头睡眠面膜的小杯子上。

啊,我在这里啊。

他合上眼,懒洋洋的翻身。双手覆盖在脸上,松了口气。

没有更多的具体信息,最先浮现在脑中的话语不是“我在哪里”,而是“我在这里”。只要一个含糊的指代就可以迅速的让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大概是因为此刻大概正在屋子里的另一个人。

林宪明打着哈欠走出来时,马场正弓着背看着窗外。

“博多穿婚纱了呢。”马场笑得明朗。

“啊?”林宪明莫名其妙,凑到窗前,身体前倾。

首先闯入眼睛的是明晃晃的白,他眯着眼,刺眼的白渐渐聚拢成被银装素裹的城市。

马场看着林宪明的眼睛被雪白的街景点亮。

这不是林宪明第一次见到雪,却是他第一次以欣赏的姿态看雪。以今天为分水岭,过去全部关于雪的记忆都伴随着铺天盖地的寒冷、饥饿和无处可去的脱力感。

“哈啾!”林宪明打了个喷嚏。

下一秒,头顶传来一个重量。他被从身后拢住,环着他的脖子,动作轻柔不带半点强硬——来自一头大狮子的温暖拥抱。

可惜被圈着的小兔子不是习惯被人照顾的家兔。

马场的手掌恰到好处的可以被包住林宪明的拳头。

眼前人怒气冲冲的模样总是挑起马场想要去逗他的冲动,但是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他只好放弃逗猫。

他接通电话。顺势一把钳住林宪明的踹来的腿,抬腿的林宪明穿着毛茸茸的睡裙,大大咧咧的在马场眼前走光。

…平角裤。

差评。

马场叹气。

*

马场最近总是早出晚归,有时甚至彻夜未归。

这些理论上和林宪明没什么关系,一个兼职侦探和都市传说杀手的人要是像小学生一样准点回家吃饭才怪了。更何况,既没人做一桌热腾腾的饭等他,这个地方也称不上是一个“家”。

是人都会曾有一个可以称得上是家的归处,他和马场都不例外。只是他们相遇的时候,都已经离这个家很遥远了。

说到底,他们这样生活在非日常的阴霾中的人,有一个家才是奇怪。

即使深谙这些道理,对于马场最近一声不吭的间歇性消失,他还是会在意不得了。

“是有女人了吧?”榎田说话永远带着开玩笑般的轻快。

他坐在网咖电脑前,手指飞快的在键盘上敲打,这是独属于他的独舞。

“切,那样的家伙都有女人了?!”林宪明的语气里毫不遮掩的不屑和愠怒。

“别看他这样,在女人中还是很受欢迎的哦。”榎田笑。

“女人都瞎了吗!”林宪明顿了几秒,别开视线,“然后呢,对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情报屋从不提供无偿服务哦。”

“啧——谁要为那家伙叽叽歪歪的恋爱付钱啊?”林宪明音调上扬,声音里是藏不住的怒气。

“什么啊,只是来找我聊天的吗?”可是榎田笑了,“情报屋可是很忙的哦。”

“去死!”这句话不知道是对谁的。

林宪明离开。

他原本只是想去问问榎田最近马场是不是接了什么麻烦的工作。心中还抱着一丝侥幸,或许能在这里偶遇马场。

在听到榎田说马场可能有女人时,失衡感迅速向他袭来。

有一次和马场去次郎的酒吧谈事时,次郎趁着是马场去卫生间的空档,忽然问他“小马场对你来说是爸爸、哥哥还是恋人?”。

他被这个问题砸得措手不及,本以为会脱口而出一句“家犬”,但大概是酒精的作用,他竟是一时语塞。

次郎撑着下巴笑得意味不明,看着他耳根的红迅速晕开白皙的脸颊。

坐在一旁练字的美咲“噗嗤”笑出声来。

次郎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小马场也是不容易呢。

几乎每一个初次见到他的人都会问马场,这位是不是你的女朋友。自己总是不耐烦的否认,马场在旁边笑得不置可否。

说起来,马场那家伙从来没有亲口否认过。为什么呢。

马场的心思自己大部分时候是猜不透的。九岁的年龄差就像一本厚重的书,搁在两人的距离间。

自己肯定不是那家伙的恋人,更不是弟弟或者儿子。如果非要找一个定义的话,大概是家人吧。

虽然榎田的话不能全信,但是那家伙也是个五项全能的健全男人,万一哪天真的带了一个翘臀女人回来,自己是不是也只能乖乖打包离开呢。

不过马场肯定很快就会被甩,毕竟那个女人肯定很快就擦亮双眼,认清这个男人,到时候自己再好好去嘲讽他——

他这样在心中气势汹汹的吐槽,但很快就没了声。

……擦亮双眼的话,她肯定会更加死心塌地吧。

马场的好,自己是最清楚不过的不是吗。

如果是家人的话,自己应该心怀祝福才对吧。如果侨梅还活着,有一天带了一个男孩回来说哥哥这是我的恋人,自己肯定会很不甘心,会不停的考察这个男人。但是说到底,如果他是侨梅认定的人,自己也只能默默的守护她、祝福她。

林宪明停下脚步,抬头看着因为阴沉的灰色天空,轻轻吐出白色氤氲。

啊,好冷。

*

最近马场总是电话、短信不断。

榎田或许没有在开玩笑。

林宪明横躺在沙发上,死死盯着对面正在专注看着手机的马场。不快的啧舌。

“呐,马场。”他声音僵硬道。

“嗯?”马场没有抬头。

“我对你来说是什么?”这种电视剧一样的台词,他说出口就后悔了。

马场视线从手机中移开,看着躺在沙发上大爷模样的林宪明,笑得眉眼弯弯:“林林就是林林啊。”

家养熊猫?

林宪明不爽的啧舌,从沙发上翻身而起。

*

之前,林宪明在街上被人一把拦住。

“我对你一见钟情,请做我的女朋友!”那人站地笔直,面红耳赤大声道。引得路人纷纷回头,眼神看戏。

“哈?”林宪明撇嘴,“一见钟情蠢死了,而且我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他甩手,在男人和路人震惊的视线里扬长而去。

林宪明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放在电视剧里暂且还说得过去,扔到现实里就是个幼稚的笑话。

如果你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一个人,除非真的存在丘比特之箭发射,那么你只是以为自己喜欢了对方罢了。比如,大多数的男人都只是被他的皮囊吸引,就张口说喜欢。这种喜欢说到底期间限定的产品,季节变换就会变质。

有很多人曾热烈的向他表白自己的爱情。他们振臂高呼你如何如何无与伦比的好我怎样怎样无可救药的爱你,看到月亮就深情款款说今晚月亮好美,用劣质的笔法为他作画像——这样的行和跟踪狂没什么两样。

其实,他们都更喜欢自己。

真正的喜欢一个人是难以启齿的。

它包含着太多心绪。你会想成为他最优雅的朋友,变成他最亲密的家人,作为他最强劲的敌人,甚至沦为他最痛恨的仇人。

你们看见兔子,就说可爱,看见狮子,就说可怕,你们不知道,暴风雨之夜,它们是如何流血,如何相爱。

这话好像是三岛由纪夫说的。

林林就是林林……那家伙真是大言不惭。

烦躁的心情让林宪明下手的刀用力过大,委托被杀的男人的脖颈像是爆裂的水管般喷出血液,溅到墙上,宛如一幅壁画。

如果要去形容的话,马场善治大概是一滴颜料。

悄无声息的落入一杯水中,不动声色的晕染开自己的颜色,等回过神来时,这杯水已经变了个模样——无论是作为仁加和武士对博多来说,还是作为马场善治于林宪明而言,他都是这样的存在。

让人无可奈何,使人无路可逃。

马场对自己而言过分重要。这是事实。

自己无法心平气和的祝福马场。这也是事实。

*

马场的手机就在眼前。像一个脱光了的无辜女人一般躺在桌子上。

林宪明站在桌前,垂头,盯着手机。

如果自己开枪把这个手机打烂,是不是那个女人就找不到马场了?这样的想法冒出来的瞬间就被他打消了。蠢得不得了。

马场从浴室出来,发梢还带着水滴,却看见林宪明表情阴沉的站在桌前,身前是自己的手机。

他正要开口,手机响了。

下一秒,林宪明一把抓着自己的手机,宛如职业棒球手一般的将它投出了窗外。姿势太过完美,多年后棒球迷马场先生也记忆犹新。

“那个啊,马场。”林宪明早就知道马场站在一旁,没有回头,声音严肃,像只发怒的小老虎,“你如果在外面有女人了,我可能会让她去死,虽然她也没做错什么。”

最后那句话稍稍有些泄气。

“这是……告白?”热心市民马场先生愣在原地。

“哈?完全搞错了!”林宪明转身。

“不不不,这就是告白。”马场点头,走到林宪明身前。

“不是啊!?这是杀人预告吧!”

刚洗完澡的马场的头发湿润,看上去明明很好欺负的模样,却带着惊人的气势。林宪明本能的向后退了一步,却被马场一把摁住肩膀。

“这就是告白哦。”马场笑道。

这句话怎么从疑问句变成了肯定句最后甚至变成了一句告知?

马场弯下腰,与林宪明四目相对。

电视剧里此情此景多壁咚,但杀手先生之间却仿佛要交手一般,一方摁住另一方的肩膀,气氛一触即发。

“那个啊,林林,你还在长身体。”马场眼睛里的某种感情都要溢出来了。

“所以呢?”林宪明虚张声势。

“所以大叔我很努力的在等你了。”马场尾音上扬,半开玩笑似的。他松开林宪明的肩膀,轻轻握住他的小手,“但今天稍微有点等不及了。”

马场侧过脸,在他的嘴唇上亲了一下。

林宪明猛地一震,身体下意识的要逃离。手却被马场抓着牢牢的。

“你这家伙…”在耍我吗?

“稍微对自己有点自信吧。”马场的声音很好听,即使含着笑也有着让人安心的温柔,“你成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别的女人我怎么会感兴趣?”

啊,完蛋了。

自己完蛋了。这家伙也完蛋了。

林宪明笑了,扬起眉毛,凑近马场,语气挑衅:“哈?你以为我是谁?”

马场笑了。小朋友跟学坏了。他身体前倾,决定用大人的吻来教育他。

*

关于冬天的回忆依旧是大片大片的白色。它是包含光谱所有颜色光的颜色,就像喜欢这种感情一样,看似轻而易举,实则复杂难言。

冬天依旧是那么的冷。他们依旧距离记忆中的家有着遥远的距离。他们在城市荒原游走,相遇,相识,相知,相依。

回过神来,有那人在的地方,就是可以称之为家的归处吧。
*

“林林喜欢漂亮的衣服来着?”

“肯定啊!”

“那——给你个礼物。”

“嗯?——这是?哇啊…你这家伙——谁教你的?”

“朋友。”

“你最近电话短信就是这个事?”

“不止,你很在意吗?”

“切,谁管你!啊——第一次拿到实物——漂亮漂亮……你干嘛这么笑眯眯的看着我?被本大爷的美貌震撼了吗?”

“花嫁款的Lolita裙子,就当是婚纱吧。”

“哈?!”

“博多下雪了嘛……接下来。”

“啊?——喂喂,你干嘛?找死吗?喂——呜!”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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